乌鸦的象征意义
大多数人的观点,在古代巫书的记载中,乌鸦和黑猫一样,常常是死亡、恐惧和厄运的代名词,乌鸦的啼叫被成为是凶兆、不祥之兆,人们认为乌鸦的叫唤,会带走人的性命、抽走人的灵魂,因此乌鸦被人们所讨厌,认为是大不祥之鸟。
因为乌鸦的嗅觉敏锐,能感受到腐败死亡的气味,所以会被认为是不祥之鸟。乌鸦喜欢聚合的特点被用来当成贬义词,比如“乌合之众”,就用来比喻没有组织,没有训练,像群乌鸦似的暂时聚集的团伙。《后汉书·耿弇传》就说:“发突骑辚乌合之众,如推枯折腐耳。”。
在儒家的诸多经典和传讲中,总喜欢说乌鸦“反哺慈亲”。意思是,乌鸦是孝顺的典型,当他们的父母年纪大了,老了,病了,厌倦世事了,无法觅食的时候,小乌鸦、年轻的乌鸦、儿孙辈的乌鸦,不但会给父母寻找食物,而鸦,不但会给父母寻找食物,而且会把食物给弄得很可口,像人类吐哺以养育子女一样。
李密的《陈情表》之所以成为名文,与这一段很有关系:“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私人的尽孝,大于对朝廷的尽忠。
乌鸦还用来形容某个官职。最常见的是形容御史,御史府又被称为乌府,据说这是从汉代开始的。《汉书·朱博传》:“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
中国的古琴曲中,有一曲至今被弹唱的,叫《乌夜啼》。唐代诗人张籍写有《乌夜啼引》,诗前有“引”说:“李勉《琴说》曰:《乌夜啼》者,何晏之女所造也。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遂撰此操。”
张籍的诗是这样的:“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何晏是三国魏的玄学家,李勉是唐代的高官、宗亲,据说也是音乐家、制琴大师。后代的注释者指出,《清商西曲》也有《乌夜啼》一诗,宋临川王所作,“与此义同而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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