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何杀革命功臣:逼婚未遂开枪杀人
抗战爆发之后,许多爱国青年冲破重重封锁和阻挠奔往延安,山西太原友仁中学16岁的女青年刘茜也来到延安,她先在抗大第15队学习,又被分配在新成立的陕北公学学习。后来在延河岸边,她和一位少年时就参加红军的抗大第三期第六队队长原是刘所在的第15队队长黄克功江西人,26岁相爱而谈起了恋爱。
这本来是桩好事,可是在恋爱期间,刘茜发现黄克功有些骄横,他自恃红军出身,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四渡赤水和夺取娄山关的战役中立过大功,又当过师宣传科长和团政委,到延安在抗大学习毕业后就留下来任队长,这样的经历和战绩久而久之使他产生了骄傲和自负的情绪,不免在与刘茜的交往中表现出来,而在恋爱中女孩子心理活动比较纤细,刘茜终于忍受不了黄克功的骄横和他约束自己交友的霸道,也不满黄试图从物质上征服自己的用心,便婉转向他表示要终止发展两人的关系。现存陕西省档案馆内的刘茜致黄克功的一封信即是他们热恋即将结束时的一个信号,透过刘茜理想主义的爱情语言我们可以看出她的清纯、天真以及她与黄克功之间有形和无形的隔阂,那甚至预兆着一场无法避免的悲剧:
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
我希望你站在朋友或爱人底地位来指导你的小妹妹,能吧!?--告你,一个人,不!就直接说我,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意志、认识的相同,你不应把物质来供我,这是我拒绝你送我钱和用品的原因,希望你不要那般的来了,你无形中做了侮辱朋友的行为,不管你如何的用心。
就是夫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中,互相的经济也是各不依靠而是帮助,你认清点!!
我们都有恋爱的自由,谁都不能干涉对方交友!你或者在惊奇吧?朋友!这话是从正确的理论书上得来的。
这钱吗?假如你爱我,就不应给我,请你给前方战士用好了!
我们还是讲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多的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哩,你说是吗?你爱我吗?而你更应爱大众!——这是我的点许希望。
刘茜的信述说着她在家庭和学校所受到的“五四”之后新文化思想教育的个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理念,而它在集体主义和战争氛围中却显得异常的谐调。黄克功自然也没有想到刘茜会这样要求爱情,他久已形成的自负心理突然崩溃,接到这信后,1937年9月底的一个黄昏,他约刘茜去延河边谈话,实际上是去摊牌。时黄杀心已起,怀揣了勃郎宁手枪去赴会,结果由于两人谈不到一块,当刘明白无误地表示要与黄断绝恋爱关系后,暮色苍茫中,黄克功一怒之下,拔枪打死刘茜,终于闯下了大祸。然而黄杀人如此镇定和从容,他大概以为这没有什么吧,事后,他返校洗去身上的血迹,并将手枪认真擦拭了一番,于是举步到校部汇报并向法院自首。这就是当年延安闻名的“黄克功案”。
案发后,对黄的随意杀人,延安舆论有两种看法,一是杀人抵命天经地义,绝不能因杀人者身份而宽恕;一则可惜黄克功年轻有为,又有军功,似乎可以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特别是黄在拘押时的陈述书上依然不服罪,对死者还怀有仇恨,于是有人还同情他,甚至有痛哭流涕者。黄的陈述书这样写道:“与刘氏相识于抗大,在抗大不多日之短期过程中余观刘氏天真活泼,幼年颇有智慧,因此乃与刘结成朋友之交,相互通信,未数日,即发生爱的关系。在最初的两三星期,二者情深至极,继则与刘氏口头订婚。
刘则满口允诺,谓学习半期或一期后,实现正式登记。此一事件,外界人士大都皆知,尤其与我同事诸人更为详细。孰料刘氏狼心毒恶,玩弄革命军人,随处滥找爱者,故意破坏订婚之口头协约,损功名誉。功闻讯后,即采取通信方法予以说服教育,孰料刘氏固执不变,反而将我所给予之信件交诸友人宣扬,更进一步破坏余之威名,此乃刘氏深切给余痛苦一也。其次,刘氏给余之痛苦乃为余已去信数次,未复一函,竟然拒绝。最后虽曾复一函,也不过口是心非而已。
因此余乃不得不亲临该处,邀刘做最后之口头谈判。在谈话时余对刘态度和蔼,而刘却眨眼无情,恶言出口。因此,余受痛苦与刺激过大,则拔手枪而恫吓之,谁知事出意外,竟失火而毙命耶。”黄克功不能正确对待爱情、更不能正确对待爱情的变化,他的陈述中充满着其时即使是革命圣地也习焉不察无处不在的男权的主流话语,退一步说即便爱情是两个人的事,黄为了挽回已经不再可能的爱情,竟用杀敌的枪故意杀人泄愤又借口走火,但走火会发两枪么?显然黄事后是抵赖的态度,这样的行径是令人发指的,自然性质已不同于一般的婚变。
抗大副校长罗瑞卿素来器重黄克功,他是看着他从苏区打到陕北的,于是还去拘押黄克功的地方看视他。但罗副校长深知军法如山,共产党不能因私情而放弃原则,在研究处理黄克功的会议上,他亟言“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根据学校组织的意见和群众的反映,罗瑞卿向中央和毛主席作了报告。后在审讯中,黄克功承认了刘茜的死不是因为走火而是他一枪未能杀死刘遂又加一枪,这就是蓄意杀人了,延安检察机关于是侦察起诉,认为他枪杀自己的革命同志,破坏革命纪律和团结,在客观上是“汉奸行为”。黄不服这样的结论,辩称:“我并非洋汉奸卖国贼,只要我一息尚存,还恨日本帝国主义。我是一个党员,还愿牺牲自己为革命奋斗。我杀她是因为她公开和不公开地破坏我的名誉。”意思是他是为了维护军人的名誉和尊严才杀人的,也是正义的。法庭驳回了他的辩护,黄于是又向毛泽东上书,请求裁决。
10月10日,毛泽东就黄克功逼婚未遂开枪杀人致信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和审判黄案的审判长雷经天,他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一年后,也即1938年5月,黄克功终于咎由自取被开除出党并被依法处决。刑前,他表示认罪,但吁请法院顾念其在红军十数年的战绩,许其改过自新,他在刑前高喊:“我并不怕死,可是我情愿死在战场上,让我的血流在敌人面前!把这颗结束我生命的子弹用来射击我们民族的敌人吧!”参加公审的人群中顿时发出附和和同情他的声音,有的人还情不自禁流下泪来。但是,纪律和法律是严肃的,法院院长雷经天一字千钧地宣布:“黄克功故意杀人,处以死刑”!
黄克功终于被依法处决。这一消息很快遍传,延安甚至西安、太原等地都广泛反响,人们盛赞共产党和八路军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相比较于日呈腐败的国统区,大家不约而同把中国希望的曙光瞩目于延安那一方土地。正如当时胡耀邦审判黄克功时的公诉人之一在抗大校刊《思想战线》上发表的文章所阐明的:“必须使我们全党知道,执行纪律也是教育形式的一种,如果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有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强健起来!”“黄克功案”处理后,刘茜的家属也受到安慰与抚恤,毛泽东还在抗大特意作了一场“革命与恋爱”的讲演,提出了革命青年在恋爱时应遵循的“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和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他要求大家从黄克功案中吸取教训,要严肃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要培养无产阶级的理想和情操,坚决杜绝类似黄克功案的发生。
多少年过去了,毛泽东刀下不留人的故事,如黄克功案,如刘青山、张子善案,依然口碑不绝。但是,如果我们留心当年“黄克功杀人案”前后的种种,若加以深思就会有许多耐人寻味的感受,比如作为“老革命”的军人黄克功,功勋在身却心胸如此狭小,心肠又如此歹毒,这是为什么?而在革命圣地的月光下、在革命战争中竟发生这样的惨剧,又是为什么?一场革命如果革命者人性始终得不到提升、文化思想素质始终得不到提高、共产党人的崇高目标下降为一切为了自己的私欲,那么,这场革命的结局将会多么可怕!
再比如:黄克功如果杀的不是刘茜而是被罪以“汉奸”或“托派”的人物,如陈独秀、王实味呢?总书记张闻天在处决黄克功后代表中共中央向参加公审的群众有一个演说,今天听上去就另有一种况味了,他说:“各位同志:黄克功的死,在我们党损失了一位英勇的战士,而且是一位过去十年来曾经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好青年。然而,他现在竟犯了一件不可赦免的罪行。他枪杀了他的同志,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已经不再是过去的英勇的黄克功同志了。他忘了党的主义,他背弃了群众,他杀害了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削弱了自己阵营的实力,也就是敌人的帮凶。如果他今天所杀的是敌寇,是汉奸,是托派……当然,我们无判他死刑的理由。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忍痛用一粒子弹结束他的生命。”
为什么杀了王实味之类的人物就“无判他死刑的理由”呢?道理很简单,他们是“敌人”么。所以,在“抢救运动”中的那些冤魂就长期不得昭雪,甚而至于几个借道解放区去南洋和澳洲谋生的“老外”俄罗斯人和南斯拉夫人也被康生命令保安处连同王实味一道处决,杀死后又将尸体塞入枯井内,等到蒋军胡宗南部队进攻延安时发现了这些尸体后大做文章,抬将出来陈列示众,西安方面也大肆张扬,给中共的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但是反过来,以彼时的“革命”逻辑判断:凡是敌人反对的……所以不独杀之有理,且必将杀之。
1943年“抢救”高峰时,“延安十老”之一的民主革命元老、诗人钱来苏,他和儿子钱家骥向往延安经王世英联系到延安,钱家骥因为在墙报上画了一幅向日葵比喻心向延安,其父子以及钱先生的女婿孙静远就被诬蔑和怀疑为日本特务,遭到车轮战术的逼供。愤极了的钱来苏先生对着被逼前来要其“坦白”的王世英大怒道:“介绍来延安是你,特务之冤又是你。”于是绝食抗议。气极了的钱先生还说出一句痛心话:早知如此,不如在家当汉奸!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如以薄一波的见闻,他到延安参加“七大”和入中央党校学习。
其间“有一件难忘的往事,其情其景,多年来不时地涌上心头”,什么是薄一波这位老革命后来难忘的往事呢?原来他把随来延安的母亲安排到深沟的窑洞居住,一天他去看母亲,不料母亲死活不要住了,为什么呢?她说:“这里不好住,每天晚上鬼哭狼嚎,不知道怎么回事。”薄一波于是去看个究竟,果然六七个窑洞里关着百余号人,其中有许多人已经被折磨成神经病,后来他得知,这些人都是“抢救”的知识分子,薄一波愤慨地说:这“简直是对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和革命老干部的迫害、摧残”!
王明也正是当年王实味被指责为“托派”的言论:斯大林人性不可爱;季诺维也夫等人的叛国案可疑。苏联搞的那套肃反扩大化多多少少影响到中国,党内斗争之残酷有时竟甚于真正的敌人,曾经我们把子虚乌有的所谓“托派”看得比敌人还“敌人”。这个源头正是出于斯大林,据《季米特洛夫日记》披露,早在1937年11月,斯大林在克里姆林宫会见王明、康生、王稼祥时就指示说“托派必须追捕、枪毙、消灭”!因为“他们是全世界的奸细、最恶毒的法西斯走狗”!
在张闻天遗憾黄克功杀掉的不是“托派”之后,被黄枪杀的民国初年晋南镇守使董子安的孙女刘茜本名董秋月假如不死后来会如何呢?我们从她姨表妹的回忆文章中得知了刘茜家人后来的遭遇其妹自杀又被抛尸荒漠,那个一心憧憬着真正的爱情和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小姑娘,如果她没有被黄克功枪杀,这个刘茜的未来会如何呢?历史不容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