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丧葬习俗
丧葬礼仪是人结束一生后,由其亲属、朋友等为其举行的哀悼、纪念、评价的仪式。主要有停尸、报丧、吊唁、送葬、请喇嘛为死者念经、超度亡灵和祭奠死者等程序。蒙古族的丧葬礼仪,经过元、北元(明)、清各朝代,七百多年中,有许多变化,加之各地自然、经济、文化条件不同,丧葬礼仪也不一样。
停柩
蒙古族的丧葬有其独特的习俗。寿终正寝者逝于炕上,不准停尸在床。烧过七炷香后,给穿“装老衣服”。子孙晚辈并在其头前摆放供果,子孙晚辈跪地叩头。之后,为逝者洗手净面,从窗户抬出入殓。停柩守丧三至七天不等。其间,亲友们送给祭奠果品。对老年逝者的祭品,外人可一抢而光,拿回给幼儿食用,以期“长命百岁”。有的地方,为老人治丧,还有舍饭之俗。
守灵
蒙古族有守灵之礼而无穿白戴孝之规矩。在守丧的晚上要吟唱挽歌,其内容多是表述哀悼和追怀老人对子女的抚养成长之恩,颂扬已故老人无限爱护子女的情肠,韵调委婉悲切。治丧期间,不穿艳丽服装,梳妆不戴花、不嬉笑打闹、不向外请安问好,当年春节不贴对联和年画。
出殡
出殡时,逝者长子承担灵柩辕驾。如无长子,可由次子承担;无子可由晚辈男性至亲承担。送葬时,备有“嘛呢树”。是一刀一次砍下来的柳树枝。上挂方形白布,写有经文。
埋葬后将此树插于坟头。遇早春、雨季或上冻之时,有的嘛呢树生根发芽,长成大树,乃视为吉祥。葬后三天,添土圆坟。旧时,老者逝后,还要请喇嘛念经,每七天一次,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以示超度亡灵。每逢清明节,要上坟添土,以示后继有人。
墓地亦有区别,有家族茔地、全村共有茔地,喇嘛有寺院茔地。僧侣无后者、非正常死亡者不入老坟。死于肝炎、痨病、“月子病”者,一律火葬。
禁忌
蒙古族有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历史就形成了“屯里有事大家动,一人有事大家帮”的好风气.一家死了人,全村认为是大事。无论死者与己亲藏、有无恿怨,都舶参加葬礼来帮忙.一但家里死了人,都要向村里人报丧,但忌说“死”字;要说“成佛’、“转天”、“隐入云盾”、“上了天堂”等等,以示尊重。
人死后,要用白布遣脸部,忌讳猫等从尸体上跳过;死者要顺炕洞安放在炕上,头前置祭桌,撂祭品;对睁眼气绝的:要用丝绸哈达蒙脸,气绝时张嘴的,嘴里要放置黄油、炒米或金、锻、宝石,钱币等物品,气绝时伸手的在其手中放置钱币。
祭奠
村里人接到狙丧后,不论白天或黑夜,耍及时带肉,蛋、糕点、奶食品等供物前往祭祭祀死者。放祭品时要向死者磕头,死者子儿也要陪磕。在死者旁边于女和亲属不哭泣为好,俗称活人的泪水会变成死者赶阎罗殿途中的河。河水大会增加死行旅途的困难。
葬礼百日内家人不理发、不剃须、不娱乐、不宴请宾客,不办婚事,路遇亲朋好友不请安。葬后逢七祭祀一次,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最后一个“七”。百天还要祭祀,蒙语称之为“宝音卫乐德乎”,即造福之意。另外,对长者在除夕或正月初一还需烧纸以祭祀。
丧服
死者要穿丧服。丧服由黑白新布缝制,不带扣,用带系。足蹬鞋底刺绣荷花的布鞋。穿丧服要由村中年岁较大的人来承担,家人要赠送赏钱。穿丧服的人还耍给男性死者剃光头发、剪去指甲,给女性死者梳理发辩,井将死者生前的首饰除按遗嘱留给子女的外,全部戴上。
棺木
棺材有立式和卧式两种。入殓卧式棺材时,若死者是庶民,就让其仰卧.若是喇嘛,入殓时让其右侧躺卧,右手枕人头下,左腿放在右腿上,两腿不能拼齐,约差2公分。不能立即出葬的,要由与死者关系好的老年人守灵。
出殡时先将窗户打开,用秫秸或芦苇制作一个窗框模型,然后用斧子砍断,把窗框模型拿到坟地烧掉.一般尸体耍从窗户抬出去,不能从门抬,意即活人与死人不能同走一条路。
把棺材放抬扛或车上时,若卧棺则头部朝北,若立棺则面部朝外。棺材抬往葬地时,由长子手持写有“淹、嘛、呢、叭、迷、浒”的幡幛引路.途中不能停放。如非停放不可的,也不能放在地下,要抬着原地踏步。死者生前用的器具、衣服、被褥要从窗户拿出烧掉。年龄大的老人死后、也有把其衣服、被褥重新拆做后给孙辈人用的,意即承福长寿。
酒席
葬礼结束后都要摆丰盛的酒席,蒙古语称之的“宝音”,乡亲们都来吃“宝音”饭。多数人家宰杀牲畜,做“都胡瓦”(肉粥),如果死者生前遗嘱不杀生的做“阿木斯”(奶油稀饭),“宝音”饭需准备充足,能剩下为好。但剩饭不能留家过夜,当天须分给乡亲们。“宝音”宴上忌醉酒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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