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的建筑构造
城垣墙体之构筑,多数皆为夯土。我国原始社会早期城市之墙垣,其夯筑技术较为粗糙。具体表现在夯层较厚(一般厚10厘米左右,最厚可达30厘米)且不均匀,夯打亦不够密实,有时还采用了简单的堆砌形式,因此墙身的坚固性较差。其夯筑过程为先筑高约1.2米之矮墙,后在此墙的内、外侧分别积土斜夯,待筑至上述墙顶后,再在其上筑第二层矮墙。如此反复进行,直至所需高度为止。
当时此类城墙的外壁较陡,一般与地面约成50度之夹角。内壁面则成15度—25度之缓坡,推测是为了增加墙体后推力的缘故。因此城墙基部宽度常在10—30米左右,墙高约为8—10米。实例可见湖北荆门市马家埦古城及湖南沣县城头山古城。
修筑在台地上的古城,常利用台地周边陡峻的壁体作为城墙的一部分,仅需自城内地面筑起高2~3米的夯土台作为城墙的顶部,有时并在此土台上建造房屋。这种利用原有自然地形及城内外地面高差的筑城方式,能节省大量时间及人工,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这类城市内外高差常达5米或更多,所以城门入口处之道路均呈斜坡,例如山东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古城所见即是。
筑城使用之夯土已相当纯净,大多为黄砂土或黄、灰色胶泥。仅章丘城子崖古城土中掺有料礓石及沣县城头山古城夯土中夹有鹅卵石为少数特例。
筑城技术在周代已有长足进步,此时夯层厚度已减至8~10厘米并很均匀,又普遍采用版筑形式,墙体内侧的坡度也由平缓而与外坡的陡峻(角度约1.4)相差无几。墙垣的坚实程度大大提高,使它除了能抵抗强大冲击力(如抛石、冲车……),还能耐受较长时期的水浸(如决河灌城……),而不致塌落崩溃。此类事例,于《左传》《史记》中均多有所载。如《史记·赵世家》:“赵襄子……令三国攻晋阳岁余,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按“版”为筑城夯土之夹板,长八尺,高度不详(估计在1.5尺左右)。史书如此述及,表明它除了作为建筑工具外,同时还成为衡量尺度的一个重要单位。
东晋时北方十六国之一的夏都统万城,在修建时于夯土中添加一定数量的沙与石灰。它们所形成的三合土,较普通夯土更为坚实,可达到刀锥不入的程度。这是筑城材料的重大改进,也是使用这种新型建材的最早实例。但是它并未广泛运用到后代的城垣建造中去。此外,记载中还提到当时已实行“蒸土筑城”,这可能是在筑城以前,先将所用夯土予以日光曝晒,藉以除去内中所含碱质。或在施工中用热水和泥,使土质匀润,夯打时可将泥土中的细小空洞与缝隙减至最小,以加强墙垣的密实与坚固性。
据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漳水》中称,十六国时后赵石虎都于邺城,“其城东西七里,南北五里,饰表以砖,百步一楼”,此为文史中述及城垣包砖之较早记载,是否局部或遍及内外,所述不详。至于南方城市,则有位于江苏镇江市附近之“铁瓮城”。此为一墙垣内外包砖之小城,相传建于三国东吴孙权。但经鉴定,所砌表砖甚为杂混,仅少数为东晋刻有“罗城”字迹者,其为原有或自他处移来,目前尚难断定。
降至唐代,已确有将陶砖使用于城垣者。但仅作为贴面材料施于城门附近及高台建筑台基表面,例见唐长安大明宫遗址。另前述江苏扬州唐罗城南垣城门及瓮城遗址中,包砌其东垣下部之灰色陶砖残留十六层,并采取逐层向上内收的“露龈造”式样叠砌,一如北宋李诫所撰《营造法式·砖作制度》中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