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思想
伟大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时期,领导人民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的丰功伟绩”①[毛泽东:《纪念孙中山先生》(1956年)。],已彪炳史册。历史地估价其民主共和国思想,是批判地继承“他在政治思想方面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东西”②的一个重要内容[同上。]。
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否定民主共和国的思想。恰恰相反,它认为在某些国家,在某一历史时期内,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不仅是对封建专制的一个巨大历史进步,而且,即使无产阶级领导人民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以后,民主共和国仍然可以用来作为改造旧社会、建设新社会的“机构”;民主共和国甚至可以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③[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09页:第二卷,第374页]。《马克恩恩格斯全集》第二二卷,第274页。]。长期以来,以“破产论”、“时代不同论”为由,贬低、抹杀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历史地位和历史借鉴价值,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原则的。今天,我们伟大祖国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必由之路。有人迷恋三民主义,是极其错误的;然而,为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总结和批判地继承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思想,却并非毫无意义。
亥辛革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破天荒的伟大事件,是孙中山革命民族主义思想的结晶。它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封建专制主义的漫长历史,开辟了民主革命的新时期。周恩来同志指出,辛亥革命,不仅“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而且“在中国人民中散播了民主共和国思想的种子”①[《在孙中山先生逝世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开会词》。]。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宣告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是中国政治制度史的重大转折。它虽然由于主客观原因和条件,仅存了九十一天,但是,民主共和国的破产,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思想的破产。以成败论英雄,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我们说,共和国的夭折,主要是当时的客观条件所促成的。不能简单地据此来判定孙中山民主共和国思想的是非。毛泽东同志说:“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②[《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辛亥革命失败的一面,也正是这样。辛亥革命不是在一般意义上的资产阶级革命,而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亚洲这个还能从事历史上进步事业的资产阶级的主要代表或主要社会支柱是农民[③《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24页。]。”正因为这样,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思想,虽然在性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但是,它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思想是不完全相同的。“这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它直接提出群众生活状况及群众斗争问题,热烈地同情被剥削劳动者”①[《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25页。]。“这种战斗的民主主义思想体系,首先是同社会主义空想、同使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的”②[同上。]。因此,它不仅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而且具有反映平民要求的人民性。这也是孙中山在后来所以能由民主共和国思想进到“新式的”人民共和国思想的思想基础。
孙中山资产阶级共和国思想的形成、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从甲午战争以后到武昌起义,是聚集革命力量,为准备建立共和国而斗争的时期;从辛亥革命以后到他逝世,是为维护、坚持和改造共和国的时期。
孙中山“创立民国”思想,始于一八九四年创设兴中会提出“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三年后,他讲到革命宗旨时,明确指出:“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③[《辛亥革命》(一),第97页。]。一九○五年,同盟会宣言把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思想用党纲形式规定下来。而一九一一年武昌起义和一九一二年成立中华民国,是把民主共和国思想初步变为现实。
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思想,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经过严重的斗争的。他在同资产阶级改良派作坚决斗争中,确立了民主共和国纲领主张。当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兴起时,资产阶级改良派坚持改良,反对革命,反对共和,同革命派争夺阵地,攻击革命。孙中山奋起予以反击,坚定地申明:“革命、保皇二事,决分两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如东西之不能易位”④[《敬告同乡书》,《孙中山选集》上卷,第52-53页。],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又有计划、有组织地领导了革命派同改良派的论战,进一步论述了推翻帝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传播了共和国的思想,巩固和扩大了同盟会组织,培养和训练了革命骨干。当时,正是由于孙中山提出和坚持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思想,一般投身革命的人们才把他视为“谈革命之初祖,实行革命之北辰”①[黄中黄:《孙逸仙传自序》。]。
孙中山在为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斗争中,重视和强调武装夺取政权的思想,并以此教育同盟会会员。他认为,掌握武器办练军队、实行武装起义,是建立共和国的首要条件。因此,他不遗余力地为此奔走。一九○七年五月至一九○八年五月,他组织和领导了西南边境的六次反清武装起事。南方起事失败后,革命党内部发生分裂,帝国主义趁机从中破坏。在逆境中,孙中山坚持了武装夺取政权的方针。
武昌起义后,初生的革命政权,面临着的严重局势,是如何应付帝国主义的干涉和封建势力的反扑。革命党人必须做出的政治抉择,是由革命领袖孙中山执掌政权,还是让帝国主义的新代理人袁世凯取而代之,收拾残局,葬送革命。在复杂而危蹙的形势下,孙中山坚毅地为捍卫共和国思想和创建共和国而做了不懈地努力。
武昌起义时,孙中山正在美国。当起义成功的消息传来时,他曾决定立即返国应急,主持大计。离美回国前夕,他明确表明:中国政治的唯一出路是建立民主共和国取代君主专制政治制度。
曾有一种说法:这时的孙中山对袁世凯毫无认识,并对其存有幻想和依赖的心情;在专制还是共和这个问题上,孙中山表现了极其软弱、妥协的态度,没有坚持民主共和国的思想主张,以至后来“让位”与袁,都是在这种思想基础上促成的,因此,孙中山对“民国”的夭折,负有完全的历史责任。
事实是否如此呢?历史是最公正的见证:
武昌起义成功后,孙中山考虑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巩固革命成果,奠定共和国的基础。当他听到“复开君宪”和“非袁莫属”这些舆论的时候,他“深恐革命大功,亏于一篑”,对时局表示严重忧虑与关切。再三强调,“要建立共和政府的制度。”让中国人民“选择自己的代表来管理自己事务。”“为人民自己最高的利益而工作”①[《史料与史学》第328页。]。出于这种急切心情,孙中山离巴黎前,驰电回国,希望早日建立共和政府,以巩固共和国的基础。在这个大前提下,他在电文中说:“总统自当推定黎君。闻黎有请袁之说,合宜亦善。总之,随宜推定,但求早巩国基②[《民国日报》1911年11月17日。],”有人认为:这封电报就是孙中山软弱、妥协的证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来推断。我们说,整个来说,孙中山在领导革命过程中,确实表现出过软弱、妥协的一面,他对袁世凯的认识也确实有不够的地方,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孙中山此时此地的想法,主导的东西是“早定国是”、“早巩国基”。而把谁来当总统视为从属于上述大目标的一个问题。从这封电文的基本精神和强调的重点,我们不难看出:“总之,随宜推定,但求早巩国基。”就是说,“早巩国基”是首要问题,谁“宜”于达到这个目的,就该“随宜推定”谁。一方面,它坚持了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则,另方面,它在选任谁的问题上遵循了民主协商的精神。特别是它清楚地表明:已被公认为革命领袖的孙中山,没有表露出丝毫“非我莫属”的意味,说明这位后来被誉为“平民总统”的孙中山,这时对国家前途、命运的关切,是光明坦荡,没有个人考虑的。
那末,怎样看孙中山在电文里,对黎、袁的政治态度?我们看到:电文对黎、袁并没有直陈拥戴之意,也未置完全肯定之词。比如,电文说“总统自当推定黎君”,这里的“自当”并不代表着孙中山本人对黎的看法和态度,实际上它只是表明孙中山对各省代表在上海会议决议的一种尊重。因为这次会议决定以武昌政府为中央政府,以鄂督执行总统政务。对黎元洪电文不置褒贬,是可以理解的。至于对袁,电文操一种协商口气,说“合宜亦善”。关键在于强调合不合“宜”,电文根本没有肯定袁“宜”。事实上,在他发出那封电报之后不几天,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巴黎同法国东北汇理银行总裁西蒙会谈时,曾指出:袁世凯的种种行径“与中国的开明精神乖离。”“袁世凯的狡猾善变虽可能迟滞革命行动,但决无法阻止革命的胜利①[上引均见《史料与史学》第284页。]。”总之,该电的中心思想,是孙中山瞩目于“早巩国基”,而任何个人的权位是不屑一顾的。在同年十一月十七日电文中,严正表示厌恶“权势利禄之争”,明白地信誓:“个人名位非所愿争,而民国前途,岂可轻视②[《总理全集》第182页。]。”当然,在严酷的政治斗争中,孙中山不免有几分幼稚、天真。但是做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这种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态度是不该非议的。
孙中山于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宣誓就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宣告了中华民国的成立。如孙中山所说,这“是革命成功而破坏专制之结果也。此为吾国有史以来所未有之变局。吾民破天荒之创举也”①[《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57页。]。也是他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巨大胜利。
孙中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期间,不计较个人的荣辱权位。努力接近民众,倾听社会各界的呼声。日夜劳心于国家的统一,筹划如何实现主权在民、民族平等、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以期人民生活安定,国家独立富强,使中国成为赶上时代的世界强国。他在上述所有这些地方作出的努力,虽然由于时间暂短和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捣乱破坏,难以卓具成效,但是,它为民主共和国思想所增加的光辉,毕竟是不可泯灭的。
孙中山认为,夺取政权还要巩固政权。最重要的事情是坚持和维护共和国的总原则。
列宁指出,中华民国的成立,具有“给亚洲带来解放。使欧洲资产阶级的统治遇到破坏的世界意义”②[《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六次(布拉格)全国代表会议》,《列宁全集》第十七卷,第450页。]。它得到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的同情与支持,却遭到帝国主义的攻击与反对。中华民国刚一诞生,他们就掀起拥袁倒孙逆流,以外交上拒不承认,经济上拒不借款,施加压力。配合“倒孙”舆论,妄图把新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困死。
当时,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妄图通过插手和影响南北议和来把共和国扼死在摇篮里。面对反动派的作难与攻击,孙中山不动摇,不屈服,坚持“革命之目的不达,无和议之可言”③的初衷[孙中山:《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58页。],反对和议,坚持北伐。当和议不可避免,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仍坚决表示:“无论如何,北伐断不可懈”,“断不容以十数省流血构成之民国,变为共和之谬制”④[《辛亥革命在上海资料选辑》第930、932页。]。坚定地表明了革命党人只有一在无前,“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宗旨”①[《宰亥革命资料》第4页。]。
孙中山认为,专制制度既已推翻,民国成立后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巩固政权,建设国家,“图谋民生幸福”。这不仅是治国根本宗旨,也是国民的“公意”,在坚持共和制总原则下,孙中山提出和规定了有利巩固民国、建设民国的内外大政方针:国内方面,强调实现民族、领土、军政、内治、财政五个方面的统一,以达革新的目的。使国家和人民“蒙共和之福”,各安其业,拨乱反治,对外方面,庄严宣告建立民族独立国家。争取世界和平,与各国发展睦邻友好关系,既要洗刷过去清政府“辱国之举措”,也不容存“排外之心理”②[《辛亥革命资料》第3-6页。]。
孙中山亲自主持制订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其它方面的一些有利国计民生的法令。
《临时约法》把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精神民主精神,用法肯定下来。它的最重要价值,是由根本大法承认主权在民。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毛泽东同志说,“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27页。]它的民主共和思想基本原则是有历史借鉴意义的。
孙中山吸收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和批判继承中国古代任用官员的考试、监察制度合理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五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设想。
五权分立即五权宪法。它的实质是在资产阶级内部怎样实施民主,实现“主权在民”,职权在政府,亦即由宪法规定国家权、能分立的体系和形式。它的指导思想是由国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孙中山认为,西方的代议制,人民不能直接行使权力,人民管不了政府,实际上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差不多,而“五权宪法是打破这种阶级的工具。实行民治的根本办法”,“建设国家的基础,”①[《孙中山选集》第795、575页。]它的核心是政权与治权分开,又互相制约。政权属于人民,政府则依民意发挥其职能。人民执掌权力,“直接去管理国事”,“管理政治”,“管理政府”;政府有职有能,即治权。政权决定治权,治权要为政权服务,官吏、政府都是人民的公仆。孙中山说:“人民有了大权,政府能不能够做工夫,要做什么样的工夫,都要随人民的志愿”。“人民随时要他停止,他便要停止。总而言之,要人民真正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权,便要政府的工作随时受人民的指挥”②[同上书,第760页。]。“人民就是政府的原动力。”③[同上书,第748页。]至于治权怎样实现呢?孙中山说,关键在于要通过考试权,把有真才实干的人材选拔出来,“他们是有本领,忠心为国家做事,我们就应该把国家的大权付托于他们”,“政府有了这样的能力,有了这样做工的门径,才可以发出无限的威力,才是万能政府。”④[同上书,第740页。]在五权分立体制下,成为治理全国事务的万能的有很高工作效率的机关,它必须听人民的指挥,以为人民造福为唯一宗旨。这是孙中山的权能分立学说比西方资产阶级的分权学说更为进步的地方。
孙中山根据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提出了各民族团结的“五族共和”原则。
孙中山认为,为了“振兴中华”,坚持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则,“和国内诸民族”,共处共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他在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多次申明,“五族共和”是立国基本原则之一。其根本在于各族人民的团结,其目的在于达到中华民族的统一。他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日民族之统一。”对外:“持平和主义,与我友邦益增亲睦,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对于“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及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①[《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山选集》上卷,第82、83页。]可见,“五族共和”思想,包含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在建设统一的新国家基础上,各民族平等,团结和统一;(二)民族团结是以人民主权为灵魂的各族人民的民主大团结;(三)在国家、民族独立的原则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自主,与各国各民族友好亲睦,反对媚外辱国和盲目排外。
“五族共和”发展了孙中山革命民族主义,也充实了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内容。它起了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如孙中山所说,它“不以复仇为事”,且有利于克服反动统治阶级制造的民族隔阂,民族偏狭观念,单纯排他的复仇心理。在资产阶级革命允许的范围内,它把民族问题纳为民主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使反对民族压迫和实现包括满族在内的民族平等,互相联系、结合起来,使破坏旧制度与建立、建设新制度,互相联系、结合起来。正如列宁所说:“每个被压迫民族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都含有反对压迫的一般民主主义内容,而我们无条件支持的正是这种内容”②[《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二卷,第524页。]。
做为革命党和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的职位上,表现了不争名、不图利,全心全意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着想的品格。如:清帝宣布退位后,他履行诺言,第一天得到通知,第二天就宣布辞职,不恋栈、不贪权、不食言。他带头宣布:自大总统至一般公务员,都是人民公仆。任何官员,都不许摆官架子,废除“大人”、“老爷”之类的称呼。所有这些举措,都是一般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所做不到和不肯做的。他后来总结一生经验所得出的必须唤起民众的结论,在这时是已经有了一定的思想基础的。
孙中山的可宝贵的性格,是他不断追求真理,向往光明。因此,他比较一般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更少一点矜持成见,囿于空说。时代变了,当历史要求他前进的时候,他勇于纠正阶级的偏见。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工农运动的兴起和高涨,给予孙中山的思想发展以巨大的推动力。还在中国国民党一大召开之前,他的民主共和国思想即已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一九二一年底,在中国共产党代表介绍奉命来中国的共产国际代表同他会谈以后,他即酝酿和产生了改组军队、改组党、改造国家的思想。他对中国共产党表现了合作的诚意和友善的态度,并明确表示了要“以俄为师”,以共产党人为友。一九二二年一月,他发表了《实行三民主义改造新中国》一文,预示了他从旧三民主义向新三民主义的思想转变。他说:“吾人今日由旧国家变为新国家,当铲除旧思想,发达新思想。”“法、美共和国皆旧式的,今日唯俄国为新式的;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①[《孙中山选集》上卷,第439、438页。]。鲜明表达了要走“新式的共和国”,即人民民主共和国的道路的意向。一九二四年一月,在中国国民党“一大”,他提出了中国国民党与民众相结合的问题,语重心长地说:“当努力于赞助国内各种平民阶级之组织,以发扬民国之能力。”“唯国民党与民众深切结合之后,中国民族之真正自由与独立,始有可望也。”①[《孙中山选集》下卷,第525页。]这时,他在思想上增长了对工农力量的信心,认为 “政治之改革,是平民和贵族的战争,经济的改革是劳动家和资本家的战争”,其结局是“前者一定得最后的胜利”②[沈中究:《五四运动的回顾》,《建设》第一卷,第五号。]。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他在国民党一大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时,在反帝反封建的基本纲领上,同中国共产党达成了一致,明确了新民主共和国的思想,把他的民主共和国思想提到了新的高度。除了无产阶级领导这个条件,其基本内容,和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纲领和主张,是一致的。
孙中山的民主共和国思想也有它不足的一面。在一个很长时间内,孙中山特别着重于“政体”的研究,这是必要的;然而,他一向忽略“国体”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个阶级的政治统治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领导权问题,和对于国家的主要成分--军队(革命党自己创建、领导和掌握的军队)问题,表现轻忽。这样,即使民主法制怎样地完善,却因为没有保障实施的条件,或者流于一纸空文,或被敌对势力毁于一旦,篡权坏法,民主共和遂演为专制之谬制。孙中山后来有所认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已经是“护法”有心,回天无力,追悔莫及了。在这一点上,孙中山留给我们的教训,同样也是有耐人深思价值的历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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